商標注冊被駁回,想要繼續爭取該商標,那么申請人一定要提出商標被駁回復審,運用法律武器才有可能贏回商標。
1、對引證商標提起異議申請
創業小鳥【商標注冊】:引證商標為搶注申請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申請人可對引證商標提出異議申請,若引證商標被決定不予注冊,申請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就會發生變化。由于異議程序的時效長于駁回復審,該情形下要求申請人務必提起商標駁回復審行政訴訟來維持復審時效。
2、對引證商標提起無效宣告
創業小鳥【商標注冊】:引證商標注冊成功五年內可對其提起無效宣告,一旦引證商標被宣告無效,便不再構成申請商標的在先注冊障礙。此種情形與提起異議類似,由于無效宣告程序的時效長于駁回復審,該情形下也要求申請人務必提起商標駁回復審行政訴訟來維持復審時效。
3、對引證商標提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申請
創業小鳥【商標注冊】:《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即俗稱“撤三”。該規定的立法目的在于督促商標權人合法有效使用商標,客觀上起到清理閑置商標,抑制“注而不用”,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的目的。
溫馨提示:復審階段對于商標尤為重要,一定要選擇專業、誠信、靠譜的商標注冊代理機構更是重中之重,切勿盲目追求低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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